1
老話說得好,身體發膚,受之父母。
無論什麼時候,我們都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,不讓自己受到傷害。
然而,在河北省卻有這樣一個女子,她為了讓身患絕癥的公公多活幾年,毅然選擇了捐出自己69%的肝臟。
娘家父母在得知女兒年紀輕輕就這樣糟蹋自己的身體后,表示不敢相信。
他們認為自家女兒一定是受到了婆家人的脅迫,才選擇捐出肝臟。
那麼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呢?這個女子究竟是自愿捐出肝臟,還是遭到了婆家的道德綁架?
捐出肝臟后的女兒,又是否會為自己的行為后悔呢?
2
2007年,在河北省的一家醫院里,51歲的王振龍躺在病床上,他剛剛被診斷出患了肝癌。
雖然現在他的病癥只是處在早期階段,但是如果不及時進行肝臟移植手術,癌細胞很容易擴散,到時候就算是華佗在世,也救不了他。
此時陪伴在他身邊的,是他的老伴張淑英和他的兩個兒子。
張淑英在得知自己丈夫患的是肝癌這種絕癥之后,感覺天都要塌了,她絕望地對著醫生哭訴:
「大夫,你可一定要救救我的丈夫,他今年才51歲,好日子才剛剛開始,他不能走啊。」
而大夫給出的建議是:
王振龍如果想保住性命,必須及時做肝臟移植手術,而且是越快越好,如果手術后恢復正常的話,可以再多延續幾年的壽命。
得知丈夫還有救,張淑英第一個站了出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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